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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印发通知,响应中央号召,推行严格的校园禁烟措施

资料来源: 新闻信息中心稿件     作者:马琪    发布日期:2014-02-24 访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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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站讯(马琪报道)日前,四川省教育厅转发了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认真贯彻执行。
《通知》说,吸烟有害健康。在校园里吸烟,不利于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,也有损于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。加强学校禁烟控烟工作,对于建立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,整体提高国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。根据中央关于在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要求,结合教育系统实际,现就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。《通知》强调该类学校全区域、全范围戒烟。
二、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。《通知》要求,所有高等学校内一律禁止吸烟,也不得设置吸烟室,在醒目位置要设置禁烟标识和学校禁烟监督电话。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室外露天区域设置少量吸烟区,并要设置明显的引导标识和“吸烟有害健康”等提醒标识。吸烟区设置应符合消防要求,远离师生集中场地和必经通道。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、视频设备等装置,加强对吸烟的监控,防止有人在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或实验室内吸烟。采取有效措施,鼓励引导有吸烟习惯的师生戒烟。
三、加强吸烟有害健康宣传教育。要采取多种形式,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和有关平台、活动开展禁烟教育。
四、建立禁烟工作长效机制。广泛开展“无烟校园”创建活动,建立督导检查机制。设立禁烟监督员,加强禁烟日常动态监督。
收到《通知》后,集团立即转发给各部门并要求严格遵照执行,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干部例会上就落实有关措施,强化薄弱环节工作提出了要求,要求坚决杜绝校园流动吸烟,强化培训学员吸烟管理。目前,有关工作措施正在实施中。